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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 (曆法)

今本(此為底本,未經審校)
文出維基大典

者,之分也。直語謂之月份。其數本於太陰朔望之變。

稽其名之所由,之「月」與泰西之「month」,其揆一也,皆取諸夜明之象云。

天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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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文之月,其義有二:

  • 朔望月Synodic month:謂日月合朔至下次合朔之期,凡二十九日十二時四十四分有奇。此陰曆陰陽曆之所本也。
  • 恆星月Sidereal month:謂月球對恆星天球運行一周之期,凡二十七日七時四十三分有奇。

曆法類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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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陰曆:全依朔望月而定,不問歲之寒暑。如回曆,歲僅三百五十四日。
  • 陽曆:本乎太陽,以回歸年為準。今通行之格里曆,雖分十二月,然其長短,乃人為所定,不復應月相之圓缺。
  • 陰陽曆:兼采二者。以朔望月紀月,復置閏月以正歲差,使合乎時節。夏曆(農曆)、希伯來曆皆屬此類。

兼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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